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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放宽次级债规定 缓解银行业资金链紧张
来源:
发布时间:2011-10-29 21:4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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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银监会相关人士处证实,经过一个半月的反馈和修改后,近日银监会已正式公布《关于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与此前8月下旬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最终公布的文件中对于次级债方面有两处“宽松”意味的调整。
一是关于次级债扣减的新老划断,通知规定,自7月1日起开始持有的其他银行发行的次级债要全部扣除。西南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付立春认为,银监会规定次级债分年从附属资本中扣除,实际上就是“既往不咎”,今年的(次级债)只扣今年的,明年的只扣明年的,将其之前的规定有限性地执行。这增加了新的增量次债对资本充足的贡献率,一方面可能加大银行通过股权增资的青睐,另一方面也可能增加次债发行的规模。
二是原征求意见稿中,“主要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及混合资本债券等资本监管工具的额度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25%”,最终文本中去掉了“混合资本债券”,调整为“主要商业银行发行长期次级债务的额度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25%”。中金公司发布报告认为,去掉“混合资本债券”,意味着增加了银行补充附属资本的灵活性,可使用的杠杆会略好于预期。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此前曾表示,《通知》将缓解银行业因资本充足率下滑导致的资金链紧张难题。某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人士分析,最后出台的《通知》,相比之前的征求意见稿要相对宽松一些,这是监管层与银行相互妥协的一个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