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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个月内,包括交银理财、中邮理财、民生理财、宁银理财等在内的多家理财公司宣布提前终止旗下部分理财产品。
以成立于2022年7月18日的中邮理财“邮银财富·鸿锦一年定开51号人民币理财产品”为例,公告显示,该产品拟于2024年7月17日提前终止,提前终止日后,产品将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按照理财产品说明书有关约定执行,客户资金按照产品提前终止日的产品单位净值进行兑付。
按照中邮理财的解释,对“邮银财富·鸿锦一年定开51号人民币理财产品”作出提前终止决定,主要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下资产的风险收益情况,保护客户利益。根据该产品说明书,当“产品存续期内,连续10个交易日总份额低于1亿份”时,产品管理人有权提前终止该产品。 银行理财全面净值化转型后,在“卖者尽责”的原则下,理财产品提前终止不再是新鲜事。需要明确的是,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并不意味着发生亏损。《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注意到,可作为参考的“邮银财富·鸿锦一年定开50号人民币理财产品”当前净值为1.0757,运作正常。
“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是一个比较常规的操作,大多数是因为产品规模太小,类似于公募基金的迷你基金,不利于后续投资管理,所以提前终止了。通常理财产品协议里会有提前终止的条款,会对产品规模或收益率进行设定,有的产品只有几百万元或者小几千万元,很难进行投资,像很多债券的起购规模就是几千万元。”某理财公司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对于理财机构而言,在可控范围内产品规模越大越好——100亿元的产品,可投资标的较为丰富,范围也比较广泛,通常会有2%至3%投资到非标产品中,以平滑收益率波动,而如果是几亿元、几千万元的产品,那么投资选择就相对有限。
事实上,“真净值”对银行理财机构和投资者而言,都是“去伪存真”的过程。
普益标准研报指出,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或是银行理财机构适应净值化管理的一种方式和调整策略,而对于投资者来说,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意味着被提供了资金再配置的机会,投资人应对此理性看待,可以选择投研实力较强的银行理财机构,或是优秀理财机构旗下的明星理财产品,注重考察理财产品的底层资产,以保持理财计划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