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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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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招标代理服务机构试点项目供应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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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24 14: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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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海银行招标代理服务机构试点项目,拟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能力的潜在招标代理服务机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进行比选。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乌海银行招标代理服务机构试点项目
2.选聘人:乌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选聘项目概况:提供服务期限内部分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等相关服务。
4.选聘数量:1家及以上
5.公告期:自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1月4日,共10日。
二、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
1.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合规开展委托招标代理服务相关工作;
2.招标代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前期咨询、招标方案编制、招标公告编制及发布、编制并发售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协助定标、发布中标公示、签发中标通知书、协助合同签订、协助测试验收等相关工作;
3.招标代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IT类软硬件、咨询及服务、综合布线工程、营销品、虚拟权益、装饰装修及配套工程等;
4.服务期限:服务期暂定为三年,乌海银行将在服务期限内对选聘供应商进行评价及考核,并可动态调整名单;
5.采购费用:除特殊情况外,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一般由中标方支付。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并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须能满足金融业、银行业机构采购项目的需求,具有内蒙古政府采购云平台备案记录;
2.应设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具备组织招标的资格,有组织开评标的资源保障能力(需提供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以及办公场地相关电子图片);
3.近两年内招标代理工作中无违规记录及不良行为记录、惩罚情况(提供承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
4.近两年内招标代理机构的业绩情况(证明材料需提供代理合同或协议、招标公告及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等,按金额由大到小排列,提供3个及以上业绩);
5.招标代理活动实行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制,法定代表人应授权一名具有相关领域专业资格、参加过相关专业培训进修的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其应对招标代理活动全过程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6.能严格遵循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自觉公正履行职责;
7.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乌海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服务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委托项目转包、分包。
四、投标文件内容
1.服务报价单、增值税发票的开票内容及税率;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成立时间、规模、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的简介、身份证复印件及其资格资质证书、评审专家团情况、业绩情况等;
5.承诺书,对是否完全同意本公告文件要求中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做出明确、具体的承诺;
6.其它认为需要提供说明的材料,资料应真实、合法、有效,否则将取消资格。
以上文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骑缝章、标书请密封并加盖骑缝公章,提供纸质版正本一份、纸质版副本两份及光盘形式的电子版一份。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4日20时,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狮城东街9号。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我行将拒绝接收。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开选聘公告在“乌海银行官方网站”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乌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狮城东街9号
联系人:樊女士
联系电话:18647336606
 
                                                                                                   乌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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