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金融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金融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预通知》(内金办便函〔2025〕93号)文件要求,现制定我行2025年金融教育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成立乌海银行2025年“金融教育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行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周活动。 组长:吉绍林 成员:总行各相关部室负责人、各分支行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负责制定本行活动方案,组织各分支行、相关部室开展宣教活动,总结报送本行活动成效,认真做好本地区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
二、活动口号和主题
活动口号:保障金融权益助力美好生活
活动主题: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内容,组织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帮助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理性选择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远离虚假宣传、非法中介、非法金融和电信诈骗等活动侵害。注重发挥县域派出机构和基层金融机构力量,推动金融知识和风险提示深入基层、直达群众。积极发挥金融助力提振消费作用,不断优化提升金融服务水平,让金融行业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三、宣传时间
9月15日至9月21日
四、宣传内容
(一)开展规范营销行为、强化适当性管理方面政策宣传
围绕金融产品适当性开展教育宣传,普及各类金融产品的基础知识,帮助消费者和投资者掌握产品特点,了解金融营销中常见的风险点和易受误导环节,引导消费者和投资者树立理性消费和投资观念。推动金融机构加强自身和合作机构营销宣传行为规范,加强对合作机构的宣传引导,督促合作机构合法合规开展营销宣传。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严格执行金融产品、销售渠道、目标客户“三适当”要求,杜绝虚假营销宣传、销售误导、适当性管理不到位等行为。
(二)提示提醒防范非法中介危害、互联网贷款乱象侵害
针对金融领域非法中介乱象,分类别、有侧重地提示提醒,揭示分析不正当反催收、恶意逃废债务、非法代理退保理赔、非法存贷款中介、虚假征信修复、非法荐股等金融“黑灰产”行为表现形式及特点,帮助公众明辨风险。普及互联网借贷相关知识,提醒公众警惕通过混淆概念、隐瞒年化利率、不实承诺等虚假宣传手段诱导贷款,防范以管理费、担保费、权益费等名目隐藏高额息费等行为,帮助人民群众提升风险防范意识,远离非法中介、非法“校园贷”、互联网贷款乱象等侵害。
(三)宣传金融为民办实事的亮点举措
宣传金融支持提振消费、服务保障民生、满足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服务需求方面的特色做法,推广在惠民便民、惠企服务、助农惠农、防灾救灾、提升助老助残服务、改进外籍来华人员金融服务等方面的有效措施,讲好通过具体行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金融好故事,展现金融行业的担当和温度。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专业优势,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四)加强反诈宣传,弘扬诚信文化
发挥金融机构一线工作人员“前哨”作用,面向群众深入开展反诈预防预警教育。注重对老年人、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宣防,提醒群众保护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免疫力”。结合典型案例,做好非法跨境证券投资的法律宣传和风险提示。持续加强诚信文化宣传,引导消费者和投资者诚信守约。弘扬合规、诚信的价值导向,使诚信成为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普遍认同并自觉遵循的文化准则,共同塑造诚实、公平、守信的金融行业生态。
五、活动形式
(一)总分行在LED户外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本次宣传活动口号内容。
(二)各分、支行在营业网点内通过厅堂内广告屏或电子屏循环播放本次活动宣传图片。
(三)各分支行组织金融知识宣讲小队开展“风险提示送上门”活动,利用社区“网格化”管理等多种方式,将金融知识和防非反诈常识送至家家户户。
(四)充分发挥营业网点“主阵地”作用,开展沙龙、讲座等宣传活动。公众教育区要摆放金融知识宣传、防范非法集资、防范电信诈骗等宣传折页。
(五)创新活动形式,拓展多元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对金融教育宣传周进行宣传预热,有效推动本次活动顺利开展。
六、活动要求
(一)各分支行要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活动,有创新、有亮点,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各分支行要积极报送相关作品,为教育宣传活动提供丰富素材,总行将分支行优秀宣传活动内容报送监管机构。各分支行将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照片、美篇、短视频等资料及时发至消费者权益保护部协同。
(三)各分支行于2025年9月24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告、统计表报送至消费者权益保护部协同,鄂尔多斯分行、乌达支行、海南支行汇总辖属支行统一报送。
(四)总行将对各分支行本次宣传活动情况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及KPI考核中。
乌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6日